
赵小屁来我家那年一岁,是一只短毛的吉娃娃,跟我媳妇的姓,全名赵小屁,至于为啥叫小屁,后文自有交待。那时候和媳妇刚结婚,在北京一个叫小营的地方租房住,那时候还没有准备要孩子,却先迎来了一个四条腿的新成员。
我是用旅行包把它带回北京的,把旅行包方在它面前时,它还傻乎乎凑过去看热闹,哪里知道黑暗的旅程就要开始了。当拉锁拉上的时候,小屁的眼前立刻变成了一片黑暗,短暂的不知所措之后开始挣扎,我突然发现拉锁拉的太紧了,时候还没有高铁,估计到了北京吉娃娃都成腊肠了,于是拉开了一个小口,给它提供空气。当年父亲还健在,隔着书包抚摸了一下它说:你马上就要去北京啦,要听话。小屁也许是听懂了,也许是发现挣扎无用,就安静了下来。
一路火车它都很安静,只是把冰凉的小鼻头紧紧拱在拉锁缝隙上,呼哧呼哧的呼吸着空气。它就这么八个小时不吃不喝不拉不尿外带一声不坑,顺利的跟我混出了北京站。我当时差点就把它当成一只听话的狗了,日后才发现这小子太能装了。
进家的时候媳妇还没下班,把它放到地上之后,它瞪着两只充满好奇的黑眼睛,呼哧呼哧的翻着鼻孔把我的房子里里外外闻了一遍。最后它选了一个最满意的地方――我的厨房,对着扫把舒舒服服的撒了一泡尿。它在火车上憋了8个小时,我也没怪它,可万万没有想到,我的厨房从此成了它的厕所,我用尽办法都没能让他换地方,它始终执著的在我的厨房五谷轮回着,那一刻,我对我的选择开始怀疑了。
其实我和媳妇都不太喜欢吉娃娃,瘦不拉叽,一个小脑袋俩圆眼睛,长的跟ET似的,个子那么小,性格确十分狂躁。我托家里人找只狗的时候忘了嘱咐不要吉娃娃,可偏偏我回到家的时候,大哥已经把这只吉娃娃抱回家等我来接了。现在还不知道媳妇回来见到什么反应呢。没想到这小子真会来事,我媳妇一进门它跟见到老熟人一样,扑上前去,下贱晃着尾巴,嘴巴发出驯服的呜呜声,这下把我媳妇给乐坏了,又是亲又是抱的一顿亲热,弄的我突然有了点莫名的失落,从此我在家里的排名从第二降到了第三。
有时候觉得小屁挺可怜的,我跟媳妇一早就上班,它自己孤独的呆在家里。刚开始我们上班走的时候,它以为是要带它出去散步,兴奋的跑到我们前面等,结果自然败兴而归。几次之后它就习惯了,每天它远远的趴在沙发上看着我们关门离去。
我想,每天晚上听到我和媳妇回家的脚步声,应该是它最大的快乐。因为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就能听到它在里面兴奋的呜呜声,打开门之后它就以每分钟300转的速度晃着它的屁股冲出来迎接我们回家。小屁晃屁股的水平实在是很高,可以号称电臀,绝对不输靠晃屁股发家的小甜甜之类的美国大明星,这就是它名字赵小屁的来历。那时候我有点被它感动,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一些理由――起码有只狗还在每天等着我回家,为了晚上不让它自己在黑暗中度过,它在我家的那段日子里,我们早上上班时候就开着家里灯。
小屁是孤独的,一天24个小时,我跟媳妇有8个小时在上班,2个小时花在路上,还有6个小时在睡觉,大多数时间它都是自己渡过的。放假的时候我们睡个懒觉,它早上8:30会准时跑过来,扒着床沿站起来用舌头把我们舔醒,让我们很是烦恼。平时它并没有这样的表现,后来我突然明白,它是提醒我们该去上班了,这货学会了看表却没学会看日历。
狗都是需要经常溜的,一个养狗的朋友对我说如果你没时间溜狗就不要养了,整天把狗关在屋子里是一种虐待。小屁似乎没怪过我,长期的独处让它变得很宅,它开始越来越像猫一样不愿意出去。由于长期不跟别的狗接触,它无论见到什么样的同类都很害怕,老远就会撒腿逃跑,这让我对他多少有些歉疚。
其实带它出去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这小子很招女生喜欢,每次出去都会遇到漂亮的女孩子夸它漂亮,然后逗它玩起来没完。后来小屁变的很主动,看见漂亮的女孩就往上凑,突然把人家吓的哎呀一声之后,装出可爱的样子讨别人喜欢,我也着实跟着它认识了不少漂亮女孩,我媳妇对此评价是什么人养什么狗。
更多时候我们都没有把它当作一只狗,而是把它当作一个孩子。它淘气犯错的时候我们会生气,打它屁股,它不吃饭的时候我们会想办法让它吃东西。我想它自己也从没把自己当作一只狗,媳妇买给自己的伊力优酸乳被它偷偷咬开喝的不亦乐乎,我家唯一的存折被它啃的跟狗啃的一样。我禁止它上床,而它一心想去床上跟我们享受同样的待遇,为这事没少挨打,它才放弃了上床的念头。可我慢慢开始怀疑这货懂得玩战术了,越来越多证据证明,我们上班以后床就鬼它了。不是在床上发现它吃的东西,就是发现我睡衣的扣子一个一个莫名其妙的不见了。为了抓它一次现行,我假装离开,在门口蹲了半小时候,突然打开门冲进去。果然,这小子舒舒服服在床上卧着呢,它显然没想到我会杀个回马枪,但心理素质也确实很高,愣了一下之后嗖的躲到了床下。我愤怒的抬起床板把它抓了出来,一顿胖揍。
后来媳妇说我们上班就把它关在厨房吧,虽然懂狗的人也说狗在小空间里会有安全感,我始终没有忍心把它关在厨房,毕竟那里是它的卫生间。
后来我发现更严重的问题,有好几次,我回家的时候都发现厕所的垃圾筐被它弄翻,用完的卫生纸纸被它叼到自己的窝里,最让我恼火的是有一次它居然把手纸叼到了我的窝里,不对,应该是我的床上。我愤怒了,看到我面目狰狞的走过来,它立刻四腿朝天的作出可怜相,这对我来说就像女人的眼泪一样,早就没用了,狠狠的揍了它一顿之后它呜呜着躲到了床底下。可狗这玩意记吃不记打,一会它就把挨打的事情忘的干干净净,晃着电臀去厨房看我做饭了。
就象我爱做饭一样,赵小屁爱看我做饭。就像我其实不是真爱做饭而是靠做饭消磨时光一样,它也不是真的爱看我做饭,而是等着看能不能捡到什么好吃的。当我切菜的时候无论是萝卜白菜还是葱姜大蒜,只要有掉到地上的,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上去叼起来就跑。我几次故意把辣椒掉到地上,嘿嘿阴笑着看着它噌的窜上来,噌的叼起就跑,没跑出几步就把嘴里的东西吐掉去找水喝,我就得意狂笑。它喝完水跟什么没发生过一样,又回来坐在旁边继续等待下一次机会。它的镇静让我感觉自己有点过分,于是补偿给它一块肉,它屁颠屁颠的叼回自己窝慢慢享用去了,这个时候我经常会问自己:到底谁逗谁玩呢?
我给它买的一个绒毛兔是它最好的伙伴,被它咬的满目疮痍却始终是爱不释嘴,不让人动一下。经常把绒毛兔子幻想成各种捕猎对象,认真的从不同角度、用各种方式冲上去袭击它,用嘴咬住按倒在地。之后又假象兔子反击它,一个漂亮的闪身躲出老远,直到玩累了才用嘴叼了兔子耳朵安静的趴在沙发上目光呆滞的望着窗外。直到有一天,它把兔子折磨一通之后,骑了上去开始了一些不健康的动作,我才发现它已经长大了,该考虑找个女朋友了。
最终,我没有兑现给它找个女朋友的承诺。我家又多了一个新成员——我的大女儿出生了,媳妇怀孕的时候我们顶住把它送走的压力。它和我们一起搬进了新家,一起迎接了小主人的降临,它晃着尾巴看着我们围在一个小家伙周围忙来忙去,也许猜到分别的日子快到了。我开车送它回老家,车里放满它爱吃的肉条,和当年来北京时候一样,它一路没吃没喝。
我始终不敢看它的眼睛,它见到我第一面时,就把自己一生托付给了我,而我却背叛了自己的承诺,我背叛了曾经因为它迎接我回家而有过的感动。
十三年后的这个中午,小儿子睡着了,大女儿在房间看书,我和媳妇在客厅看电影《一只狗的使命》当贝利经过四世轮回找到它最初的主人时,我掉泪了。我们都想起了这个家曾经的一员赵小屁,我们都沉默着看完电影。最后只说了一句:十三年了,小屁不知道是否还活着?
当你决定要养一只狗的时候,先想好自己能不能照顾它一生,没想好之前不要轻易养。就像beyond《谁命我名字》中唱的:你已把我拥有了/但你可有好好的照料。孤独的赵小屁,你是否还活着?你后来的主人对你好吗?我们当年的背叛是你是否还能记得?如果将来能再养一只狗,还会遇到我的赵小屁吗?虽然从背叛你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没有了和你再相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