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狗”是什么?常规思维都以为是它——金毛犬。但有一种“金毛狗”却是一种蕨类植物,它就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最近,就有人因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金毛狗”被判刑!下面,跟着检察官一起来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件回顾:
陈某甲驾驶小货车到钟山县某村上以7毛钱一斤价格向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杨某丁收购1000余斤“金毛狗”植物,之后陈某甲便将收购的1000余斤“金毛狗”运输到广西某县某镇上,以0.85元1斤价格出售给陈某乙(另外案处理)。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甲所收购、运输、出售“金毛狗”为二级保护植物。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甲明知“金毛狗”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仍予以收购、运输、出售,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向法院提起公诉。钟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金毛狗蕨”属国家级濒危珍稀植物,私自采挖、贩卖即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可能会带来牢狱之灾。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学会识别这类植物,树立不能采挖、收购、贩卖这类植物的观念,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触犯国家法律。如果在网络直播、花卉市场、集市等地看到售卖这种“金毛狗蕨”警,进行进一步辨别,如确实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请交给专业人员养护。
文字:钟玉珍
审核:王天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