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加索地区作为连接黑海和里海、亚洲和欧洲、北部欧亚草原和南部新月地带的重要枢纽,历来为兵家争夺之地,希腊人、突厥人、罗马人、阿拉伯人、塞尔柱人、蒙古人等先后在这里建立统治。
直到16世纪中叶,征服喀山汗国和阿拉斯特汗国之后,俄国开始接触该地区。18世纪初,彼得大帝时期的俄国通过战争获得北部波罗的海出海口之后,开始将扩张矛头转向南部,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里,高加索地区成为南部奥斯曼和波斯帝国拉锯的场所。
高加索地区各民族为了在大国地缘政治斗争中生存,并取得对周边敌对民族的优势,纷纷寻找依附对象。
鉴于高加索地区复杂的民族状况、尖锐的地缘政治情况以及囿于自身实力,俄国向北高加索地区的扩张起初偏向于与该地区民族签订和约,具有自愿与和平性质,暴力征服退居其次。
通过和约,俄国与高加索各民族在这一时期建立起脆弱的附庸和联盟关系,18世纪初,俄国率先建立起对高加索中部地区卡巴尔达人的统治,之后影响力逐渐向外围扩散,众多地方势力表示归顺或效忠俄国。
1711年,卡巴尔达人宣誓效忠俄国,彼得大帝给卡巴尔达统治者及其臣民颁发俄国公民身份凭证。
18世纪20年代,库米克、库巴奇和古布坚等地的居民表示希望成为俄国臣民为沙皇服务;到18世纪后半叶,俄国与北高加索地区各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变得更加紧密。
阿瓦尔、沙姆哈尔、安迪、车臣、卡拉布拉克和印古什等北高加索民族精英宣誓效忠俄国;1781年,迪戈里人、部分奥赛梯人以及周围的切尔克斯人和巴尔卡尔人等宣誓效忠俄国。
1783年,外高加索地区格鲁吉亚卡特利一卡赫季王国统治者希拉克略二世与俄国签署《乔治耶夫斯克要塞条约》,承认俄国的保护国地位,并放弃外交自主权。
高加索地区出现的归顺潮与这一时期俄国军事力量上升相关,俄国通过战争不断击败传统竞争对手奥斯曼帝国,山地民族、外高加索公国和王国开始寻求俄国维护地区安全。
这一时期,俄国和高加索民族之间的军事政治接触具有互利的性质:俄国保证高加索民族防务安全,高加索民族保证忠于俄国,不倒向敌对势力,并在一定程度上为俄国所用。
通过表示效忠、建立联盟或者加入俄国,俄国授予其种种特权,如:内部自治、免税、自由贸易、移民、财政津贴,以及俄国武装支援保护其免受其他民族欺辱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承担永远效忠俄国、不劫掠俄国领土、不窝藏罪犯、上缴人质、出兵援助等义务。
这一时期,高加索山地民族在帝国政治构想中扮演军事联盟的角色。1786年,叶卡捷琳娜二世批准了波将金起草的《关于山地民族的规定》,这份文件设想将山民逐步转化为具有军事服务功能的哥萨克等级,他们将因此获得荣誉,为最终与帝国合并开辟道路。
18世纪起,俄国在高加索的地位已不断加强。俄国与其邻近的高加索各民族之间那种不稳定的政治接触已转变为联盟、附庸与宗主国的关系,俄国作为强大的盟主或宗主国,有义务确保高加索地区安全,而高加索民族有义务维护俄国在地区利益。
俄国避免对当地人民的生活进行过渡干预,以免增加俄国的负担,触发地区矛盾。
通过和约所确立的松散的附庸关系是俄国向高加索地区施加影响力的有效手段,它可以使地区弱小民族依附于自己,防止将其推向其他大国,而高加索地区统治者在宣誓效忠俄国之后,对自身的领地仍拥有绝对权力。
行政干预的开始:法警制度的建立与高加索山区各民族接触的过程中,俄国建立起的保护、效忠、联盟和附庸等复杂的政治联系使其卷入该地区的内部斗争中,这使得帝国可以有效地介入高加索地区事务,俄国开始考虑在该地区建立永久性的行政代表,作为传播帝国影响力的手段。
由于卡巴尔达地区战略重要性,以及与卡巴尔达政治关系的发展,俄国在该地区率先进行了行政管理试验,引入法警制度。
1769年,塔加诺夫任卡巴尔达法警一职,法警开始成为俄国与高加索地区游牧民族和山民之间进行交流的主要形式。
卡巴尔达法警上任之初,中央就该规定了其权力和活动范围,包括:监督卡巴尔达王子,与其协调行动;发展与外库班切尔克斯人的关系:在帝国当局与地方贵族间充当中间角色等等。
从这一时期卡巴尔达法警的职责可以看出,法警主要致力于发展与高加索民族的关系。
再加之这一阶段法警隶属于外交事务委员会,法警主要起到一个外交联络和监督的作用。18世纪末,法警制度进一步扩展。
1793年,在北高加索地区诺盖民族中正式建立法警,将库马河和卡劳斯河到里海地区之间游荡的诺盖族分为四个法警管理。
俄国并未立即在高加索地区引入俄式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而是采用间接的法警制度,未触碰地方传统社会组织结构,是由地区特殊性决定的。
首先,高加索地区地缘位置特殊,处于帝国边缘地带,是俄、波、奥帝国争夺的中间势力,无法采用过激的行政手段纳入帝国,避免其导向敌对阵营;其次,北高加索地区山民和游牧民族经济发展落后,文化习俗与帝国迥然不同;最重要的是,俄国这一时期在该地区立足未稳,军事、政治力量薄弱,依赖地方贵族精英和封建领主。
因此,形成了特殊的法警机构,作为高加索山民和游牧民族向帝国行政和法律体系过渡的临时权力机关。
法警制的形成及其职能的局限,凸显了俄国干预高加索地区事务的愿望以及手段的有限性。
但法警作为俄国高加索地区临时国家行政机器,由俄国军官担任,受帝国当局委托与地区民族精英沟通。
法警制度的建立改变了俄国与高加索地区之间不定期的外交关系,建立起与地方居民的永久性行政联系,使俄国有机会深入了解高加索内部生活,以加强对其政治和军事控制。
军事干预与疆界划分:高加索防御线的形成通过与高加索地方民族统治精英建立联盟和附庸关系,俄国在该地区初步建立统治基础。但这一基础经常由于一方的背叛而瓦解,根据不断变化的国际政治形势和其他原因,地方势力经常出现违背誓言、多向效忠的情况。
针对违背条约,劫掠俄国臣民等威胁俄国利益的群体,俄国在该地区使用暴力手段。
1769年针对卡巴尔达违反誓言与克里米亚汗国和奥斯曼帝国接近,俄国派遣德梅德玛少将率领俄国军团与乌巴什可汗率领的卡尔梅克军队在派蒂哥斯卡进行武装干预,才使此事暂时罢休。
俄国认识到仅仅与高加索地方统治精英联盟,无法建立可靠的统治基础。
为了在高加索建立牢固的、可信任的社会基础,俄国向高加索地区迁移军事哥萨克,广建军事要塞,连接成防范高加索山民的防御线,以保持军事威慑。
1712年,俄国在捷列克河左岸建立一系列要塞,并将格列本斯基哥萨克转移到这里。1735年,在苏拉克河上,建立三个哥萨克村庄:卡尔加林斯卡亚、杜博夫斯卡亚和博罗兹丁斯卡亚。
1769年,沿着捷列克河左岸,俄国将伏尔加河哥萨克迁移至格列本斯基哥萨克驻扎地和莫兹多克军事要塞之间,先后形成五个哥萨克村庄。
随着哥萨克定居点和军事要塞的建立,俄国开始在零星的军事堡垒、边疆城镇和定居点的基础上,构建起连续的、严密的高加索防御线。
1763年,沿着捷列克河左岸,建立起基兹利亚尔一莫兹多克防线,沿岸由伏尔加河哥萨克、格列本斯基哥萨克、尼佐维哥萨克等军事群体驻扎;1777年到1782年俄国构建起莫兹多克一亚速高加索防御线,从叶卡捷琳诺达尔延伸到亚速海,由霍皮奥尔和伏尔加河哥萨克驻守。
1778年,沿着叶亚河建立起亚速-库班通讯线:1792年,沿着库班上游,建立起库班防御线:1793年,沿着库班下游,建立起黑海防御线,库班防御线、黑海防御线由黑海哥萨克军团驻守。
"到18世纪末,沿着捷列克河和库班河,在高加索山区北部构建起由东向西,从捷列克出海口到塔曼半岛的相对完整的高加索防御线。
到19世纪初,高加索军事防线已经有8个哥萨克团和1个山民队,共3万人,高加索哥萨克保卫着从里海沿岸到库班的广大领土。
从18世纪开始,俄国在该地区构建以哥萨克为主体的统治基础,这是由俄国所面临的军事压力决定的。
鉴于帝国高加索边疆与中部省份相距较远、通讯不稳定,在缺乏人力、物力、财力和军事资源向南扩张的条件下,哥萨克移民能够实现帝国的多重目标,维护边疆统一、加强新征服领土的建设、在防线周围有效组织进攻和防御。
值得注意的是,18世纪初,俄国在高加索地区已建立起由哥萨克组成的村镇或者防御堡垒,但并没有引起帝国重视,到18世纪中后期,才开始大规模修筑高加索防御线,通过整合地区军事力量、集结哥萨克以加固帝国边界。
18世纪,俄国认识到依靠政治联盟建立的模糊边界并不稳定,山民频繁袭扰与联盟的反叛使得俄国诉诸血腥暴力手段。
高加索防线作为帝国军事征服、封锁高加索地区的暴力手段之一,它可以有效地对边界内外的人民保持军事威慑,高加索军事防御线不应被简单的视为帝国防御工事的联合体,它也是帝国扩张开发、组织管理新征服领土的一种方式,标志着帝国新边疆、新边界的形成。